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浅3井地面集输工程(试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09 2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133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金浅3井地面集输工程(试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你公司关于《金浅3井地面集输工程(试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大榆镇改板沟村5组,总占地面积13412m²,均为临时用地,其中金浅3井站占地面积4412m²,试采回收单元占地面积9000m²。项目拟新建金浅3井无人值守站1座(主要在站场内建设一体化工艺撬1套),试采回收单元1座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试采期为2年,原料气处理规模为10×104Nm3/d,年生产时间为8000h,装置产品为液化天然气(LNG)。另外还有凝析油、重烃等其它产品。项目投资为2209.39万元,环保投资为5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35%

项目经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关于金浅3井沙溪庙组试采方案的批复(西南司开〔202114号)》同意开展,选址经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浅3井组、关于金浅6井组、关于金浅7井组选址意见的复函(射自然资规函〔202019号)》同意。我局于20205月以遂环评函〔202021号文件对金浅3井钻井勘探工程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也与省市三线一单相符。你单位应在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开工。该项目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一、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专家组技术审查通过,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土壤和农作物的破坏。合理设计施工时序及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减少水土流失。试采期结束后,试采回收单元临时占地内建设的设备设施均进行搬迁、拆除,对占地范围内遗留的废弃物进行外运处置。对试采回收单元内临时占地范围内土地进行覆土回填,并恢复土壤生产能力。通过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洒水压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生活污水由当地农户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就地排放至周边沟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午间和夜间施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和焊渣(属一般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施工废料量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金浅3井水套炉燃气废气、氮氧化物等经设备自带的8m高排气筒排放。凝析油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金浅3井新建放散系统的放散管(15m)高空排放。MDEA再生塔塔顶冷凝器排放少量废气,通过再生塔顶部排气筒(13m)直接排放。试采回收单元燃气发电机组废气通过导热油回收余热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金浅3井前期临时值守人员以及试采回收单元的值守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通过自建化粪池、依托租住居民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旱厕等)后均作农肥使用。金浅3井站中的自动脱水器(撬装)进行油、水分离后,分离出的气田水存入站场内气田水罐,由泵打至罐车再转运至角37井气田水回注站回注。放空分液罐产生的少量气田水采取罐车拉运方式运至角37井气田水回注站实现回注;试采回收单元过滤、冷凝产生的污水收集与独立污水罐后,采取罐车拉运方式运至角37井气田水回注站实现回注。要建立专门的气田水运输保障的五联单制度。采取对拉运车辆加设GPS监控设施等措施,严格监控拉运车辆的运输路线,确保回注水运输的安全性。

(四)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为试采回收单元内燃气发电机、空压机、压缩机等。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备隔声罩、隔声间、密闭的设备房内、消声器等,合理布局,在厂界处应修建围墙以进行隔声,同时根据竣工后实际厂界噪声监测情况,采取隔声效果更好的隔声屏等措施,控制对周边声环境以及敏感点的影响。

(五)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胺液过滤器产生的废活性炭、脱水塔废分子筛、惰性瓷球、脱重烃单元废分子筛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行。试采回收单元设1处危废暂存间用于危废的贮存,并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带回妥善处置或交危废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运营期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等定期交由射洪作业区带回统一处置无害化填埋;运营期值守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经井站内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建立覆盖井站及厂界边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将地下水污染事故纳入全厂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中,一旦发现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落实试采期满保护措施。本项目试采结束后,无论后续是否进一步开发,均需对试采回收单元站场内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对试采回收单元站场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覆土复垦,恢复土地原有性质。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料、燃料、介质和产品中主要为天然气,属于易燃品,存在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性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此外,涉及的风险物质还包括副产品凝析油、重烃;使用的制冷剂丙烷、乙烯以及异丁烷;其他原辅材料以及废弃物等包括导热油、气田水等。要严格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中的各项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生产系统阀门及管线、设备管道、物料贮存装置、料输送设备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制定风险监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三、项目建设应依法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手续后动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