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900吨高性能
绳缆用工程丝(重新报批)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越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900吨高性能绳缆用工程丝(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原项目《年产900吨高性能绳缆用工程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2月11日已取得环评批复(遂环评函〔2020〕82 号),但项目一直未完成建设,现原厂房租期到期,建设单位拟更换选址,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南强街道花溪路48号,建筑面积2000 平方米,为全钢结构厂房。项目拟购置混料机一台、65 型单螺杆挤出机三台、牵伸机十二台、烘箱九台、切断机三台,收卷机三台等设备。项目分两期建成三条生产线,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900 吨高性能绳缆用工程丝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一、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川投资备【2020-510924-28-03-495487】JXQB-0126号)备案,项目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取得审查意见(环审〔2022〕171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
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拟在喷丝(挤塑)工序喷丝机排气口处设置集气罩+软帘密闭收集,拉丝工序前后进出口均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两种废气收集后经1台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干燥工序密闭储料仓鼓风,设置独立抽风口收集废气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与喷丝、拉丝工序尾气一同经过DA001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污水包括生活污水、设备冷却循环废水(间接冷却水)以及初丝冷却废水(直接冷却水),以上三类废水均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管道输送至南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培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混料机、上料干燥机、单螺杆挤出机、短切机、循环水系统、牵伸机、收卷机、加热烘箱、螺杆式空压机及废气收集风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废物:设1间面积约30m²的单独隔间;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外售废品回收站;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立即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喷丝机过滤网由厂家直接更换。危险废物:设1间面积10m²的单独隔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等各类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初丝冷却循环水池采用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304不锈钢材质,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一般防渗区: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简单防渗区:办公区,仅做简单硬化。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危废暂存间、冷却循环水池等区域做好地面防渗、防漏措施;加强运输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相应数量灭火器,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项目开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