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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8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于2020年8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00台(套)物探山地钻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2391017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台(套)物探山地钻机项目 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桐子垭工业港8号 遂宁市驰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于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桐子垭工业港8号租用闲置厂房共计1260平方米,设置数控切割机、车床、铣床、磨床等设备,建成物探山地钻机生产线1条,主要进行钻机框体及其配件的机械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物探山地钻机200台(套)。 落实施工期间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实,在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管理措施及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运营期间防治措施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火焰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及固化废气。火焰切割头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切割烟尘净化器进行除尘,经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净化,净化后呈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密闭的喷塑粉,喷塑粉尘采用滤芯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回收回收,未能回收的粉尘由1根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采用密闭的固化炉,固化炉顶设置集气管将废气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报告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员工洗手及拖布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后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降噪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金属屑、边角料和焊渣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喷塑过程中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油水分离器废油、沾油废物以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废转运联单制度。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及应急措施,在设计、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降低环境风险。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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