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0年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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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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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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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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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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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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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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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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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深103井钻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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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河边镇坤龙村1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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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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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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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9525万元,属于新建评价井项目,完钻层位为灯影组灯二段,目的层为灯影组灯二段,设计井深6350m,井型为直井,采用ZJ80DBS钻机钻进;钻井工艺采用常规水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的方式。新建井场115m×55m一座,井场外新建450m2清洁化操作平台1座、500m3应急池1座,A类放喷坑2个,配备泥浆储备罐11个、活动板房42座,配套井场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维修公路4850米,新修公路82米,改建公路580米。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出具了《关于中深103井井位的批复》(西南司资源[2020]46号);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选址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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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钻井废水大部分回用钻井系统,洗井废水、酸化废水、方井雨水和剩余部分钻井废水经现场预处理后,由重庆运输总公司用罐车转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进行达标处理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钻井期间废气主要为柴油机、发电机废气。柴油机、发电机废气:本项目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机和发电机,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筒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废气引入放喷坑燃烧后排放。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措施。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基泥浆、一般钻井岩屑、沉淀罐污泥在清洁化操作平台收集罐中暂存,定期外运制砖资源化利用;废油基泥浆、油基岩屑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收集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用于其他井配制油基泥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钻井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局、柴油机安装消声器和设置减震基础、设置发电机房等措施。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钻井井口区域、清洁化操作平台、废水循环处理罐区、发电机基础区、柴油罐区、泥浆储备罐区、放喷池、集酸池、应急池等区域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域;井场清污分流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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