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万吨锂盐项目(一阶段2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
遂宁市射洪市洋溪镇李家沟纵二路射洪锂电产业园 |
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环保投资2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59%。本项目新建转化焙烧车间、酸化车间、氢氧化锂车间等生产设施,同时进行消防、环保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形成年产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2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经射洪县行政审批局准予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9- 510922-32-03-407426]FGQB-0206号。 |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酸化窑硫酸雾洗涤废水、车间地坪清洗废水、试验检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公辅设施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RO浓水、锅炉排水和锅炉清洗废水。其中酸化窑硫酸雾洗涤废水回用至浸出工序,不外排;车间地坪清洗废水、试验检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至浸出工序,不外排;本项目浸出工序回用水无企业标准,可直接回用。锅炉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办公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然后与循环冷却系统、燃气锅炉的循环排污水及纯水制备RO浓水一同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涪江。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回转窑焙烧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SCR脱硝+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通过1根42m排气筒排放。球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6台酸化钢带窑,每2台酸化窑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共3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三级碱液(纯碱Na2CO3)洗涤+电除雾",1~2#酸化窑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3~6#酸化窑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6台酸化钢带窑,每2台酸化窑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共3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3根20m排气筒排放。氢氧化锂干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无水硫酸钠干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分别由2根15m排气筒排放。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一般固废中,回转窑烟气布袋收尘返回回转窑综合利用;球磨粉尘布袋收尘返回酸化窑综合利用;氢氧化锂干燥粉尘布袋收尘返回超微粉碎工序综合利用;硫酸钠粉尘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包装工序综合利用;硫酸钙污泥、浸出渣暂存于渣库中,外售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钙渣返回调浆浸出工序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废反渗透膜由原厂回收;办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废吸附材料、检测试验废液、废机油,其中检测试验废液回用于生产线,回用于调浆浸出工序回收其中的Li+,同时对浸出液进行净化、除杂;废催化剂、废吸附材料、废机油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落实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酸化浸取车间、氢氧化锂车间、冷冻提硝车间、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渣库、酸碱罐区、氨水储罐区、油料库、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包括配碱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化验楼、焙烧车间、机电仪车间等,。简单防渗区包括锅炉房、食堂、办公楼、锂辉石堆场、成品库房1、成品库房2、综合仓库、变配电站。地面可采用一般水泥硬化。 |
2 |
年产7万平米特种玻璃产业化项目 |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20号 |
遂宁市辉宇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成都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30.1万元。 租用明强实业闲置钢结构厂房2400㎡,购置激光切割机,自动磨边机、钢化炉、中空机等全自动化设备,采用最新工艺新建特种玻璃生产线一条,年产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 项目经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2019-510924-30-03-416565】FGQB-0127 号)备案 |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磨边、打孔、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三级强化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用水;生活污水依托既有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落实营运期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有机废气,通过在中空机内设置吸风口,将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抽送至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有机废气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后高空排放。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玻璃边角料、废钢化玻璃、沉淀池泥沙(玻璃渣)统一收集后交由上游玻璃生产厂商收购;废铝隔条、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部门;产生的废活性炭、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淬火机冷风机房独立设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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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23井沙二段试采工程 |
四川省射洪市金家镇、金华镇、广兴镇。 |
四川省射洪市金家镇、金华镇、广兴镇。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环保投资83万元。新建金23井站场1座(含修井);②新建金华1井站场1座;③射洪末站内管道改造;④新建金23井~金华1井采气管道1条,长3.34km。 该项目经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关于金23井沙二段试采方案批复》(西南司开[2020]21号)批复,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金23井至金华1井采气管道规划路由的复函》(射自然资规函〔2020〕6号)同意项目选址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生态修复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管线施工作业带等)进行迹地恢复 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处理措施: ①水套炉燃料采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m烟囱排放;凝析油挥发产生的VOC,引至金华1井放空系统排放。 ②落实雨污分流和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水外溢、渗漏。施工期间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营运期间站场产生的气田水收集于气田水罐内,定期通过罐车拉运至角37井回注处理;前期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③站场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非正常工况放空前应及时告知附近居民,避免噪声扰民。 ④检修废渣交作业区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凝析油暂存于凝析油罐内,定期运至炼油厂处理。 落实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保护等环境要素保护措施: ①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实施全过程监控,避免违规排放;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②项目临时用地涉及部分林地和基本农田,你公司开工前应按相关要求依法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避免废水外溢、天然气泄漏、运输车辆事故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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