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5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单位预算报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全县确定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参与特大、重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审批。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县内重要环境保护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单位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开展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持续统筹推进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在工业污染防治、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等方面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全力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二是全力保障芝溪河涪山坝省控断面平均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加强重点流域水质监测,落实重点流域水质管控,确保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继续完善水源规范化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水源地定界立标任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能督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三是强化污染地块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程,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四是进一步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揽总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抓好问题逐项销号措施逐条落实全力加快存量问题整改,对已整改问题全面开展复查,确保已完成整改问题不反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五是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重要时段,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整改台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重点风险企业制定风险单元应急处置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巡查机制,推动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到位,有效夯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六是积极主动向上汇报我县生态创建工作进展,争取上级支持;对照上年度资料收集情况,梳理创建难点,形成指标分工任务清单;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七是完成各项监测任务结合“测管协同”机制,开展好环境监测业务工作,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服务。八是落实《提升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环评管理十三条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降低项目落地成本,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溪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07万元、上年结转164.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1万元。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05.43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7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收入预算505.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4.36万元,占32.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07万元,占67.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支出预算50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3万元,占52.38%;项目支出240.7万元,占47.62%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收支总预算505.43万元,较2024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73万元,主要是结转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0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收支总预算505.43万元,较2024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73万元,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458.57万元,占90.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万元,占3.79%;卫生健康支出13.51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14.21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离退休干部补助养老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8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5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5年预算数为92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奖励方面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方面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保类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9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数量及支出稳定

2025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预算下降5.88%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车况好维修保养相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维护、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开展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5万元,其中: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预算增长22.22%【或与2024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召开迎接生态环保督察会议、全县生态环保大会等会议费用增加

(二)培训费2024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培训均在单位内部开展,不产生费用

(三)差旅费2024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蓬溪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8.69万元,较2024算增加17.42万元,增长21.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蓬溪生态环境局2025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底,蓬溪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蓬溪生态环境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24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6.34万元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