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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5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19-2021525(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裕能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开发区安东大道

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原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开发区安东大道的四川裕能4万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原厂区范围内扩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条生产线(配料、研磨、喷雾干燥、烧结、粉碎、除铁、包装等工序)、仓库、维修车间、废气及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供水工程和纯水制备系统依托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措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和职工宿舍、食堂依托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吨纳米级磷酸铁锂的规模。项目总投资87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28%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减少新鲜水用量,节约水资源。项目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及循环冷却水等,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原料袋、废铁渣及废烧钵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喷雾干燥废气采用“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烧结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合配料和包装废气采用自带抽风口+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楼顶排放。喷雾干燥废气和烧结废气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号)中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3.5kg/h);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图,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 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搅拌磨、砂磨机、喷雾干燥机、气流粉碎机、空压机、冷却塔、制氮机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涉及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储存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成品车间、库房、生产车间、办公楼、配电房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尾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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