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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5万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09 20: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年产15万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四川双胜电动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15万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地址位于四川遂宁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栖凤大道东段南侧,项目占地约33236.86m2,建筑面积约40528.32m2。项目分2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建设车间厂房2栋(焊接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焊接涂装车间建筑面积约为14040m2;总装车间建设面积约为7400m2,内设总装线3条;建设倒班楼一栋,建筑面积约2112.24m2,建设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约为308m2;倒班楼1F设食堂、餐厅;配套建设室外停车场、临时办公楼、门卫、厂区道路、绿化等。二期建设内容:建设库房1栋,建筑面积约为15000m2;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约为1976.08m2。项目全部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万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规模。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85%

项目已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101-510904-04-01-386101FGQB-0017备案,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0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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