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二期)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南风路86号(现有厂区内) | 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生产厂房一、包材库、门卫四及其各类生产辅助配套设施(含纯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冷水系统等)。同时对备品备件及机修间改建,并扩建生产厂房二、固废及污水处理站等。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出水(80.54m3/d)不再进行回用,直接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实施后,全厂将形成年产12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 |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扩建废水处理站至200m³/d,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起由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管网,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废气经设备自带抽风装置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精密过滤器过滤处理回收,其余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换热器换热冷却后,经密闭喷雾塔抽风收集后通入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根25m高排气筒(DA022~DA027)排放。输送泄压废气经密闭负压设备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2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 烧结废气经密闭高温烧结炉窑抽风收集,经密闭管道通入燃烧器处理后,和燃烧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每条气氛辊道炉设置1根排气筒,共6根(编号分别为DA028~DA033)。装钵倒钵废气、匣钵清扫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34~DA039)排放。粉碎废气和粉料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40)排放。检测废气经通风橱和万向罩抽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41)排放。 报告书通过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全厂以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二、检测中心、废水处理站边界分别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以上范围内现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项目纯水制备废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铁磁性杂质由厂家回收,废过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润滑油、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