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公开比选社会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的公告
为保障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及有关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我站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社会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合同履行期限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车型
轿车、越野车、商务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公司在遂宁市船山区内注册举办且举办时间6年以上(含6年)、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职工社保缴费和完税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数量在30辆以上(含30辆),且车辆性能良好,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4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元以上。
(三)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不低于5年。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能在3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七)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电话报名形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下午5:30止。逾期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报名。
四、比选形式及评分明细
现场比选,且报名者数量大于等于1。比选满分100分,评分因素分为报价、服务、业绩、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报价占50%(50分),服务占30%(30分),业绩占10%(10分),社会公益占10%(10分)。
评分细则详见下表。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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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5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车辆租赁收费标准)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50。
| 多种车型报价(收费标准)不同的,以最低端车型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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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3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服务计划、服务人员配置和服务响应时间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的扣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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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0分)
|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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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10分)
| 公司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每保障一名残疾人就业得2分,最多得10分。
| 就业残疾人须为公司正式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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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
地点: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81431003。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