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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9: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射洪市前锋渠供水灌溉配套工程

射洪市金华镇、广兴镇、平安街道、瞿河镇、沱牌镇

射洪市人民渠工程建设管护中心

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前锋渠的灌渠整治项目,整治干渠明渠8.753km,干渠隧洞2195m,干渠渡槽296m,干渠倒洪管 65m,干渠暗渠长 3499m;共整治支渠 8 条,分别为万五支渠、万六支渠、朝阳支渠、新华支渠、瞿河支渠、瞿新支渠、柳树支渠、联合支渠,合计

34.447km;整治泄洪渠 5 条,合计长 1991m;改建泵站 13 座。从建设内容来看,仅仅是对现状渠道的整治,通过减少渠道输水损失,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将节省的水用于恢复灌区面积,本项目建设前后不新增占地和新增取水量。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2%。

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施工期采取对场地平整、堆砂场、废石场采用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等较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水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围堰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声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检查维修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主要影响及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和淤泥大部分用于土石方开挖回填,剩余部分送至市政制定渣场处置,废金属、木块送至射洪城市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射洪市环卫统一处置。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项目占地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破坏原有自然生态植被,造成农作物及土壤影响,引起水土流失等。建设单位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等措施;恢复临时占地;进行土壤培育,恢复耕地,最大程度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环境风险:本工程钻井期间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如沟渠坍塌,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运营期沿线巡查,充分利用量测与管理设备及信息化系统进行监测和预警;在采取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有限,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进行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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