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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陈古镇熊家祠商品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诺审〔2020〕14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陈古镇熊家祠商品

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告知承诺制批复

射洪庆宇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古镇熊家祠商品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遂宁市射洪市陈古镇熊家祠,项目总投资12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占总投资的0.53%;项目占地59910m2(89.86亩),总建筑面积18259.87m2,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化鸡舍16栋,鸡舍建筑面积16320m2(其中4栋为92米×12米,4栋为88米×12米,4栋为84米×12米,4栋为76米×12米),有机肥成品库1栋、办公生活用房1栋,购进全自动饲喂系统、清粪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建粪污收集管网2.3公里,购进无害化处理设备4套,修建厂区配套道路1.9公里,路面宽度3.5米,场区危崖整治;新建宿舍及办公用房364.67m2。本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存栏60万只、年出栏360万只白羽肉鸡,年生产鸡粪有机肥8700吨。本项目只进行肉鸡养殖,不进行繁育、小鸡孵化等。

项目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019-510922-03-03-413967】FGQB-0215号)备案,根据四川良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6WB2X0N)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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