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诺审〔2020〕13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高金庄园黑猪生态
养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
射洪高金清见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金庄园黑猪生态养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遂宁市射洪金华镇东山村,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292.6万元,计划租赁土地80亩,拟新建立体化种猪猪舍1栋4F、立体化育肥猪舍1栋4F、配套建设消毒室、门卫、配电房、办公房和职工倒班房、食堂、场区道路、绿化等;购置安装自动喂养管理系统、自动饮水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生物防控消毒设施及供电系统等其他设备设施;建设安装高温发酵罐、污水处理站、粪污收集管网等附属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存栏种猪1000头,年出栏商品猪20000头的养殖规模。
项目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020-510921-03-03-427801】FGQB-0012号)备案,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O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