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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提交2025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守法报告(一季报)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07 1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函〔2025〕51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快提交2025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守法

报告(一季报)的通知

各相关排污单位: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36号)要求,所有持证超过一个月的重点排污单位、部分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包括汽车、皮革、水泥、表面处理、锅炉行业),需在4月15日之前提交排污许可执行守法报告(一季报),请你们高度重视、按时提交,超期提交我局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依法查处。

附件:需提交2025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守法报告(一季报)的企业清单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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