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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遂宁市深化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机构职能职责,方案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委托,依法统一行使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事项的现场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查处情况;依法移交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生态环境执法专项活动、司法联动、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考核培训、人员培训等;直接负责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重点工作

1.围绕中心,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扎实开展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主动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帮扶等行动;二是不断强化涉水环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法检查;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任务攻坚力度,扎实开展涉土壤污染专项行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行动。

2.按时保质,扎实开展常规业务工作。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规范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不得被上级通报批评质量问题;二是及时高效做好投诉件办理工作,办结率达100%;三是联合开展遂潼联合执法行动1次;四是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涉ODS企业常态化检查等上级安排的其他各类专项执法工作。

3.规范执法,夯实生态环境执法基础。一是开展“环境执法学堂”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快推动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加快数据融合和分析应用。三是加快推进“三年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强化执法装备的配备、管理、使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287.2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2.36万元,主要是按照市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入预算1287.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8.39万元,占49.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86万元,占50.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128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86万元,占48.85%;项目支出658.39万元,占51.1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287.2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2.36万元,主要是按照市财政过紧子日要求,压减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6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648.8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1.36万元,主要是市财政过紧子日要求,压减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0万元,占8.65%;卫生健康支出23.01万元,占3.55%;节能环保支出524.20万元,占80.78%;住房保障支出45.54万元,占7.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4.2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5.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保障迎接2024年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的公务接待。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省环保督察、市外相关部门来遂学习交流以及重大项目监管执法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车、其他车型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年审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50万元,其中:会议费2.5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50%。主要原因是保障迎接2024年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的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4.76%。主要原因是根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业务需要,增加差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4.2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47万元,下降7.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648.8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04.64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24.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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