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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6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16 19: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316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316-322(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513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22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过军渡至天星坝110kV线路新建工程

过军渡水电站~天星坝110kV线路工程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和经开区境内。

天星坝110kV变电站过军渡110kV间隔扩建工程: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南强街道龙坪村已建天星坝110kV变电站内。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110kV过军渡~天星坝线路工程,起于过军渡110kV升压站110kV侧出线间隔,止于天星坝110kV变电站110kV侧出线间隔,线路路径长约6km,均为架空线路,其中0.2km按单回垂直排列架设,5.8km按同塔双回单边挂线(与110kV灵泉~天星坝线路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架设),新建杆塔32基(其中铁塔5基、钢管杆27基),更换杆塔塔身1基,塔基永久占地面积约1480m2

2、天星坝110kV变电站过军渡110kV间隔扩建工程。天星坝110kV变电站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南强街道龙坪村八组,该变电站为已建变电站,本项目线路将接入该变电站,并在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回。

 

本项目总投资为1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9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85%

一、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态环境影响。

(一)声环境
    ①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将主要高噪声作业点置于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场界处实现达标排放;

③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时严禁抛掷。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严禁施工,严格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

(二)水环境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②本项目不在河流中架设杆塔,跨河段架线方式采用无人机或者飞艇放线,不涉及涉水施工。
(三)大气环境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加强管理,按进度、有计划地进行文明施工
(四)固体废物
    ①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

②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项目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利用既有生活垃圾收集措施处置。

本项目线路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塔基开挖,由于施工位置分散,每个塔基挖方回填后余方较少,位于坡地的塔基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或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

过军渡110kV升压站钢管改造拆除产生的钢材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亦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牵张场、跨越场、施工道路、塔基占地应避开陡坡、冲沟地段。

牵张场、跨越场、施工道路占地应尽量选在灌丛和草本植物区域,因为灌丛和草本植物根系发达,对土地有较强的抓力,以此减小临时占地的水土流失量。

塔基开挖充分利用原状土力学性能,设计原状土基础。

塔基表面应做成在塔基基础分坑形成四个小基面,基坑中间的土体完全保留。依地势设置环状排水沟,以拦截和排除周围汇水面内地表水。

多余土方平摊在塔基区内。对于地形平缓的塔基,余土就地在塔基及周围平摊堆放,平摊厚度确保塔基立柱保护帽的露出,边坡放坡至自然稳定并夯实,夯实后表层覆土。施工完毕后的塔基区表面应尽快恢复植被,减少表面裸露面积和时间是减少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对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耕,对临时占用林地采取等值等量的替代种植措施。

将输电线路占用农用地的表层土剥离,剥离厚度25cm,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反序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土料进行临时袋装土拦挡,顶面用密布网遮挡,以防表土临时堆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同时也可提高堆积体的稳定性,挡土袋的土料使用开挖出的弃渣料,施工完毕后塔基区进行覆土绿化。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开挖应避开雨季,以减少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和噪声影响。
(一)电磁环境

1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小于6.0m,通过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小于7.0m

2)线路选择时已避开敏感目标,在与其它输电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

4输电线路采用双回塔单边挂线段要求后续建设的线路采用垂直逆相序架设方式走线

(二)噪声

1)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三)生态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塔基占地为永久性占地,输电线路走廊为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仍可进行农业耕作或绿化,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灵泉

至天星坝110kV线路新建工程

本项目全线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和经开区内。线路位于经开区长度为:4.8km;位于船山区长度:10.5km;线路全线长为:15.3km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灵泉至天星坝110kV线路工程

线路从220kV灵泉变电站110kV构架起,至110kV天星坝变电站110构架止。其中灵泉变电站双回终端出线后至过军渡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此段路径长度约为9.5km;过军渡至天星坝采用拟建过军渡至天星坝110kV线路同塔双回单侧挂线架设,此段路径长度约为5.8km,新建架空线全长共15.3km

2天星坝变电站扩建110kV间隔

在天星坝110kV变电站原先预留间隔位置扩建1110kV出线间隔,即扩建6#间隔。

 

二、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态环境影响。
(一)声环境
    输变电工程塔基基础施工、铁塔组立、架线活动过程中,牵张机、绞磨机、运输汽车等机械施工噪声可能会对线路附近的敏感点产生影响。噪声源主要有搅拌机、牵张机、绞磨机、汽车等,噪声级可达80100dB(A)。但由于局部地段的施工周期较短,因此施工产生的噪声只短时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减轻对附近单位的影响。只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输电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养护废水等建筑施工废水,这些废水产生量较少,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控固体废物、废水等处置,严禁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等倒入地表自然河道或挖坑掩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于施工人员住所,本项目施工人员来源于周边乡镇或者租用就近居民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因此,施工生活污水不会对工程区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三)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如遇雾霾天气,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输变电工程产生的弃土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土石方平衡分析可知,本项目内可做到挖填平衡,无弃土产生,不会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文物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目标。拟采取在规划输电线路通道路径选择设计时尽量避开林区,无法避让的林区,尽量避让密林区,并采取适当提高塔位,增加架空线路对地高度的措施,以减少树木的砍伐施工完后作好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应以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法,植被人工恢复应依照原生性原则,选用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等措施减小生态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和噪声影响。
(一)电磁环境

1线路路径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

2)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3)导线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4)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5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二)噪声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于电晕放电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通过类比分析,可以预测本项目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标准限值内。另外,架空线路在设计施工阶段,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进一步减小。

(三)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文物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目标,经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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