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四川虹尊方圆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地址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栖凤大道东段,占地约23333.35m2,总建筑面积15655.6m2。建设内容包括:车间厂房一栋,建筑面积约14130m2,内设电动三轮摩托车机加工区、涂装区、总装区、装卸区等;办公大楼一栋,建筑面积约1370.97m2;配套建设室外停车场、门卫、辅助用房、厂区道路、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整车制造的规模。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4.22%。
项目已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101-510904-04-01-556252】FGQB-0002号)备案,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0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