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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射洪市广玉水电站(原小螺丝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20: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151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射洪市广玉水电站

(原小螺丝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国网四川射洪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射洪市广玉水电站(原小螺丝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射洪市广玉水电站取水口位于螺丝池水电站库区内,取水口位于大榆镇,地理位置东经105°21'34.90",北纬30°55'23.64",尾水口位于大榆镇,地理位置东经105°22'7.82",北纬30°55'2.08"。射洪市广玉水电站由(省技委19561计基字第1776号)同意建设,于19587月动工兴建,196412月首台机组发电,1971年工程全面竣工。20129月,四川省水利厅、财政厅以川水函20121597号批准了对广玉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小螺丝池水电站即广玉水电站),201512月底项目完工。改造后装机容量为46004×1150kW。电站为无坝引水式,电站设计水头为7.9m,设计引用流量为75m3/s。电站主要利用汛期洪水多余水量发电,枯水期不发电,优先保证螺丝池水电站发电。近6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为2019小时,最大年利用小时数为2700小时;近6年平均发电量万760.2kW·h,最大发电量万864kW·h。设计年利用小时数3522小时(现因枯水期已不进行发电,仅6~9月丰水期进行发电,实际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000h),设计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620kW·h。本电站为V等小(2)型水电站工程,厂房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度。总投资1798.92万元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1647号)以及《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审批(核准)、环保等手续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546号)的管理要求,广玉水电站属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环保手续完善的范围。该电站属于《四川涪江流域综合规划(2013年)》规划内电站,《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通过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川环建函202056号)。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属补办环评,施工期已结束,未发现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射洪市广玉水电站为无坝引水式取水口,位于螺丝池水电站库区内,无回水区,本项目不形成库区,不会造成淹没损失问题。该电站为二级电站,属于季节性发电,下泄生态流量纳入螺丝池水电站统筹安排,螺丝池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67.8m3/s

(三)落实运营期地表水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或转运至污水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入环境。

(四)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轮机、发电机运转时产生的机械振动型噪声,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格栅拦截的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废透平油及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及废手套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处理的单位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行。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应依法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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