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诺审〔2021〕3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600万只白羽肉鸡
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射洪市德创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600万只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地址位于遂宁市射洪市东岳镇玉屏山村,拟投资6800万元(一期投入3800万元,二期投入3000万元,本批复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建设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一期主要新建鸡舍11栋,配套建设雨污分离、废弃物储存和处理措施,新建办公生活区1栋,道路、绿化、管网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以及相应的雨污分流、废弃物贮存和处理设施。项目建成满负荷生产后,一期年总出栏330万只。一期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8.4%。
项目已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104-510922-04-01-701338】FGQB-0074号)备案,根据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597250765K)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你公司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对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承诺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环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你公司基于该行政审批决定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