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遂宁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2022年遂宁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等规定,现将相关遂宁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遂宁市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

2.农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市级负责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统计工作的部门。

3.生活源的调查对象为地市级负责城乡居民生活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部门。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处理)厂。

5.移动源的调查对象为市级负责机动车保有量数据统计工作的部门。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2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0816.61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排放量1016.72万吨,生活源废水排放量9776.7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23.19万吨。

图1 遂宁市全市废水排放量结构

遂宁市2022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333.2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50.98吨,占排放总量的3.98%;生活源排放量10872.64吨,占排放总量的95.9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9.59吨。

图2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结构

氨氮排放总量434.28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5.18吨,占排放总量的3.50%;生活源排放量为417吨,占排放总量的96.0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2.0吨。

图3 全市氨氮排放结构

总氮排放总量为1685.89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64.39吨,占排放总量的9.75%;生活源排放量1517.83吨,占排放总量的90.0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3.67吨。

图4 全市总氮排放结构

总磷排放总量82.42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8.09吨,占排放总量的9.81%;生活源排放量74.18吨,占排放总量的90.00%;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15吨。

图5 全市总磷排放结构

遂宁市2022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排放情况详见表1,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各污染源排放以生活源排放为主,工业源和集中式排放较低。

表1  2022年全市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2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374.59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654.49吨,占排放总量的69.67%;生活源排放量718.45吨,占排放总量的30.26%。

图6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结构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6343.15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653.73吨,占排放总量的26.07%;生活源排放量562.42吨,占排放总量的8.87%;移动源排放量4118.99吨,占排放总量的64.94%。

图7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结构

颗粒物排放总量1985.90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802.33吨,占排放总量的40.40%;生活源排放量1145.41吨,占排放总量的57.68%。

图8 全市颗粒物排放结构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5965.04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784.87吨,占排放总量的13.16%;生活源排放量3108.15吨,占排放总量的52.11%;移动源排放量2072.02吨,占排放总量的34.74%。

图9 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结构

遂宁市2022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情况详见表2,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工业源为主;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生活源为主。

表2 2022年全市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1.80万吨,综合利用量82.72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08吨),处置量18.86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06吨),贮存量0.35万吨,倾倒丢弃量0吨。详见表3。

2022年,全市危险废物上年末贮存量0.18万吨,产生量3.81万吨,利用处置量3.32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1万吨、送持证单位量2.80万吨),本年末贮存量0.67万吨,倾倒丢弃量0吨。详见表3。

表3  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

说明:因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指标数据分项之和与总数有少许差异。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