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8月4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513
地 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2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 | 项目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成达万高铁遂宁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 蓬溪县、船山区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杨胡—遂宁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Ⅰ),起于杨胡变电站(原名蓬溪变电站),止于遂宁牵引站,线路总长度约19.8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导线型号为2×JL3/G1A-240/3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采用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输送电流为552A,共使用铁塔57基(新建56基,利旧1基),永久占地面积约1.12hm2。 文武—遂宁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Ⅱ),起于文武变电站,止于遂宁牵引站,线路总长度约8.8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导线型号为2×JL3/G1A-240/3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采用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输送电流为552A,共新建铁塔28基,永久占地面积约0.56hm2。 本次在杨胡变电站出线侧需还建220kV文杨一二线长度约2×0.51km,起于杨胡变电站,止于文杨一二线54#铁塔,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排列,导线型号为2×JL3/G1A-400/3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采用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输送电流为920A,共新建铁塔3基,永久占地面积约0.06hm2。 拆除原文杨一二线线路54#-57#段长度约2×0.4km,拆除铁塔1基(55#塔,不拆除基础),56#塔不拆除,作为新建线路利旧塔。 本项目总投资为60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 | 一、施工期 (一)、声环境 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他们的干扰等。 (二)、水环境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站外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另外变电站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不会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大气环境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内,在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扬尘增加。设备设施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放 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遂府办函〔2024〕86号)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运输尾气 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登记”“标志管理”;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②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雾和颗粒物排放; ③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燃油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等)需选用符合骨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定期清理; ④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标准的施工机械; 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⑥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燃油机械选用低硫优质柴油作燃料,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理。 2、拆除固废 拆除设备主要为拆除的既有#1主变、#2主变等电器设备,拆除设备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另外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本次拆除主变产生的主变压器油、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四川中润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不会对周围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产生的建渣及基础余土站内无法消纳,统一运往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扩建在站内场地上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二、运营期 1、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不随意踩踏植被。 3、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4、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项目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5、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6、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综上,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生态预防和恢复措施,并强化施工期和运行期环保监管后,项目建设不会减少区域内珍稀动植物种类、不会破坏生态设施完整性,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改变。 (二)、电磁环境防护措施 1、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2、合理选择线路导线的截面和相导线结构,要求导线、均压环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3、线路与其他设施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4、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设计最低高度不低于11m,还建线路导线设计最低高度不低于27m。 5、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声环境 1、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2、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设计最低高度不低于11m,还建线路导线设计最低高度不低于27m。 (四)、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