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射洪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环评函〔202328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射洪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重大变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射洪川能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射洪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境内,建设内容主要有:1)新建线路起于110kV桃花山变电站4#出线架构,止于110kV垃圾发电厂升压站出线架构。新建线路长约2.5km,其中架空段长约2.40km,电缆段长约0.10km。架空段:起于新建N1电缆终端塔,止于110kV垃圾发电厂升压站出线架构,线路长约2.40km,导线型号为JL/G1A-120/20钢芯铝绞线,采用单回三角架设,新建杆塔11基,设计输送电流300A。电缆段:起于桃花山110kV变电站4#间隔站外电缆终端场,止于新建N1电缆终端塔,线路长约0.10km2)沿新建桃花山-垃圾发电厂110kV线路同杆塔架设两根OPGW-50光缆;两端进站和电缆沟采用24芯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光缆路径长度2×2.5km升压站未发生变动,已按照原环评规模建设。本项目总投资826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86%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输电线路线路N6~N7跨越涪江水面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涉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不属于遂宁市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调整后的线路路径获得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项目选址符合工程所在区域的城乡建设规划。

该项目已建成,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下达了限期整改的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 项目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五、我局委托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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