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5号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受冷空气及带来的降水叠加影响,我市污染气象扩散条件总体较好。预计到本月底,空气质量等级持续优良。根据《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遂府办函〔2017〕263号),决定自2018年2月22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