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遂宁市环境统计公报
遂宁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要求,积极做好2021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完成工业源256家企业、集中式处理59家企业及全市生活源年度环境统计填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环境统计情况公报如下:
一、废水
全市废水排放量为8797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1064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90吨,工业氨氮排放量31.1吨,石油类排放总量1.228吨,同挥发酚的排放量为0.001吨。
二、废气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452.2亿立方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478吨,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2041吨,其中工业颗粒物排放量758吨。
三、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共产生56.8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39.84万吨,处置16.69万吨,没有外排和储存。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12万吨,其中处置量为3.11万吨,累计贮存0.13万吨。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量为26.25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