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请注意!11月10日0时起,遂宁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9号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近期我省盆地大部分城市污染气象条件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我市可能出现污染天气。

为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气,按照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我市决定从2021年11月10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遂宁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关于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遂环指〔2020〕2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尽力减少污染天数,减轻污染程度。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回应舆论关切。

此函。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重污染天气来袭

这份“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收好



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体育部门督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体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和应急减排清单规定的减排比例和减排措施采取限产、停产和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


2.全市范围内,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打桩等土石方作业,挖掘机、压路机、打桩机等工程机械禁止作业;禁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车运,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日。

3.全市范围内禁止未密闭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煤炭运输车上路行驶。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5.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熏制腊肉,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


良好的环境质量源于你我的努力

让我们一起
共同参与污染减排
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一起守护遂宁的澄净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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