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通报了2019年1—3月环境空气质量,全文公开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我市2019年1-3月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3.3%,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上升比例为6.3%,较全省平均值(82.2%)高11.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较全省平均值(51.4微克/立方米)低6.6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0%,较全省平均值(73.1微克/立方米)低4.2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2。
二、全市各站点空气质量情况
(一)PM2.5监测结果
PM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分别是26、29、30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蓬溪县实验中学、安居区检察院,分别是49、47、46微克/立方米。
(二)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排名第一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其优良天数率为94.1%;并列排在第二位的是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射洪生态环境局、大英县气象观测站,优良天数率均为93.3%。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蓬溪县实验中学、遂宁经开区美宁公司,分别是87.8%、88.9%、89.5%。
(三)PM10监测结果
PM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市监测站,分别是47、48、52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射洪生态环境局、船山区遂中实验校、蓬溪县实验中学,分别是84、70、67微克/立方米。
三、下步工作安排
各县(区)、市直园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整治,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治污减排、"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近期,秸秆焚烧风险隐患日益凸出,请各县(区)、市直园区加强统筹,提早安排,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遂宁市2019年1—3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