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24日
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513
地 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2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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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 |
项目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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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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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遂东变电站3号主变新增建设工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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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新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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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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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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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增3号主变工程。
1)主变压:本次扩建在原变电站西侧3170.34m2进行,涉及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及扩建。新增一台3号主变,采用户外布置,主变容量为:50MVA。
2)110kV出线间隔:现有3回,本次扩建3回,扩建后共6回。
3)10kV出线间隔:现有16回,本次扩建12回,扩建后共28回。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312.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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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本工程目前已经采取的电磁环境防护措施有:
(1)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110kV、35kV的出线采用电缆通道出线,减少架空出线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55dB(A)(距主变1m处)的设备。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构筑物及道路均为永久性占地。建成营运后会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不会对当地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
经核实,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文物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目标,经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值守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至河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涪江。
五、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
事故废油由四川中润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未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未在站内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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