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通报,2018年1-5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同比2017年1-5月有所改善,两项考核指标(PM2.5、优良天数率)均完成了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其中,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4.9微克/立方米,较全省平均值低2.7微克/立方米,排名成都平原地区第2,同比下降2.2%;优良天数率为85.4%,较全省平均值高6.9%,排名成都平原地区第1,同比上升7.2%。
两项评价指标(PM10、NO2)虽然仍处于较好水平,但不同程度转差。其中,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77.9微克/立方米,较全省平均值低1微克/立方米,排名成都平原地区第1,同比上升0.3%;NO2(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3.4微克/立方米,较全省平均值低0.5微克/立方米,排名成都平原地区第3,同比上升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