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了2018年开门“绿”。
一是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2017年12月至今,连续开展7轮省级大气强化督查,共计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216个,立案查处44件,处罚金额124.29万元。我市按照“边发现、边整改”的原则,已完成整改165个,整改完成率达76.4%,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落实成都平原地区重污染应急系列管控措施,2017年12月至今,已启动2次重污染黄色预警,持续时间长达25天。各县(区)、园区和市直部门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防护、工业企业限产停产、重型车辆围挡覆盖和尾气治理设备的现场检查等措施,出动现场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涉及土石方开挖的73家工地停止施工,44家砂石企业停产,82家工业企业限产,36家工业企业停产,67辆违规车辆受到处罚。
三是积极开展人工增雨消污。2018年1月,环保、气象部门协作配合,开展2次人工增雨消污作业,共计发射火箭弹16枚,有效缓解了重污染天气污染。
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1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天,同比增加7天。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细颗粒物),分别同比下降23.2%、20.5%,为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策,实施“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战略,努力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小时、每一个点位,“斤斤计较”每一微克,确保完成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