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排污许可
清理整顿数据抽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
现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数据抽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
各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集中力量对清理整顿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整改。同时要积极做好上级抽查准备,建立台账,客观真实反馈整改情况。
二、加强指导
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企业指导,特别是对排污许可三种类型要进一步核实、指导,确保排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信息的修订完善,确保自查整改高质量完成。
三、时间要求
各派出机构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向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办公室)报送清理整顿阶段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清理整顿自查整改和生态环境厅系统资料抽查整改情况)、经验做法、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几个部分(工作总结以行政审批科下发格式为准)。
四、其他
行政审批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办公室)将结合前期已经组织实施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调研,对各县(市、区)排污许可发证清理整顿以及登记质量开展抽查核实,并对有关进行通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