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0〕1号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2020年1月1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
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我省盆地区域污染气象条件逐渐转好,我市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按照《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遂府办函〔2017〕263号)有关规定,我市决定自2020年1月7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将解除黄色预警通知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并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