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审计局成立于1985年,是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领导下,直接对下列事项进行全面依法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 、县区(扩权试点县除外)政府和各类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事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审计局对于以上审计事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
1.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审计。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有序开展。组织专项审计组对四川蓬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至2017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市银监局移送问题线索6个,移送问题金额5,946.16万元。二是分两次对全市5个县(区)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3个县开展2017年度5个扶贫专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共发现问题金额10,333万元,涉及违纪违法和其他较严重问题事项40余项、人员107人,其中纪委监委立案30人,助推全市刮起“微腐败整治风暴”,遂宁电视台《阳光问廉》栏目为“一卡通”问题制作了专题节目。三是大力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组织对全市8名乡镇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围绕区域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展开全面审计,形成了全市综合报告。
2.切实加强政策跟踪审计。把服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策跟踪审计的主线,落实省市“项目年”决策部署、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和重大决策部署事项要求,重点关注了助推脱贫攻坚和民生实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以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和以前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确保了政令有序畅通。2018年共出具政策跟踪审计报告4期,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3.创新开展财政审计监督。紧盯全口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绩效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等重点开展审计,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我局在完成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未按规定及时征收土地出让欠款、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不及时、财政专户清理不彻底等方面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从财政审计监督,更加注重从经济发展方式、财政运行机制、预算管理制度等深层次方面揭示问题9个、精准提出建议对策15条。
4.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巴中市恩阳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成果得到省厅肯定。二是高质量完成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市公积金中心、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发现的重大疑点和线索通过查深查透,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制约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推动出台《遂宁市城乡规划管控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推行领导干部城乡规划管控责任审计制度。
5.不断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审计。一是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对南坝机场迁建、宋瓷文化中心等8个投资90.99亿元的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市体育中心、市干部培训教育用房等4个送审投资11.21亿元的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因审减投资而节省建设资金1.80亿元,查出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执行不力、项目投资超概算严重等主要问题,涉及问题资金1.89亿元。二是扎实开展“项目年”专项审计调查。对全市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底“项目年”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执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推进等主要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40个投资额420.59亿元的重点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部分省重点项目推进较缓慢、部分项目未专账核算以及建设手续不完善等主要问题。三是积极探索投资审计新模式。采取“监督指导+服务管理”模式,对投资8.95亿元的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开展重推和跟踪审计工作,对市交运局组织实施的投资45.01亿元的绵遂高速公路竣工决算的行业内审工作进行了指导,促使项目各参建主体履职尽责,提高投资绩效。
6.持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及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市局派出8个审计组对全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特别对安居工程政策落实、管理绩效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组对全市32个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深入28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开展入户调查,查出工程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审核等问题40个,涉及金额23910.32万元,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起。
2018年,全市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47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4.20亿元,提出的审计建议被采纳373条,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70项,其中市本级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2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9.68亿元,136条审计建议被采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19个。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34.1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99万元,增长22.5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新增“中人”的职业年金单位应缴纳部分。二是新增事业人员3人及2018年在编人员调整工资标准。三是中、省审计机关拨入能力建设等经费。四是预拨2018年目标绩效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74万元,下降37.18%。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省市厉行节约等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开展审计项目,一是赴各县(区)组织开展2018年度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资金)跟踪审计、“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二是根据省审计厅工作安排赴巴中市恩阳区开展该区区委书记、区长任期经济责任跨市交叉审计;三是赴局机关所承担农村扶贫及联系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到省审计厅参加会议进行汇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38万元,下降60.57%。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配合审计署、审计厅、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等上级部门人员来遂调研、检查审计工作,市(州)审计局来遂考察学习、交流审计工作,与市内县(区)审计机关交换审计情况、交流审计意见以及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公务接待;二是全年各季度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三是巴中市恩阳区委书记、区长任期经济责任跨市交叉审计项目被审计方来遂交换意见及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这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这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围绕中省市的各项政策和全市中心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提升审计工作效能,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机关内控管理、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有效保障依法履职的需要,较好地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购买高级技术人员审计服务经费”“金审工程”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购买高级技术人员审计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10个投资审计及投资跟踪审计项目的顺利完成,严格按照要求出具了审计报告,形成了审计结论,已完成的审计报告通过验收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审计项目较多且时间分散,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审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结后尽快验收。
2.金审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46万元,执行数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9.39%。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审计网络设施设备性能,增强了局域网、外网网络维护管理能力,有效保障局机关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采购项目启动时间较晚,且由于采购限额较低无商家投标,造成项目多次流标,资金需结转下年重新启动采购程序进行支付,严重影响了预算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采购项目的时间计划和前期论证,严格按照计划启动采购项目,加快采购进度和支付进度,提升预算执行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购买高级技术人员审计服务经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审计局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9万 |
执行数: |
39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39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投资审计及投资项目跟踪审计10个,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通过验收率达到100%。 |
已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完成投资审计及 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
10个 |
10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聘任 高级审计技术人员 |
3名 |
3名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项目法制复核 |
事实清楚,评价客观,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 |
事实清楚,评价客观,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保障经费 |
等于或小于39万 |
39万 |
| 项目效果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金审工程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审计局 |
预算 执行 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46 |
执行数: |
11.21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46 |
其中-财政拨款: |
11.2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信息网络与软件购置更新,提升审计网络设备性能,增强局域网、外网网络管理能力;保障局机关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
除部分跨年采购支付项目外,其余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采购质量 |
良好 |
良好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采购成本 |
按合同金额采购 |
严格按合同金额 采购 |
| 项目效果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采购满意度 |
100% |
10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遂宁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1万元,比2017年增加2.11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用品、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置信息化建设购置设备及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审计局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市审计局取得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审计厅、其他部门及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市审计局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市审计局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审计局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审计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市审计局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市审计局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市审计局除上属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审计局开支的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审计局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市审计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市审计局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审计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市审计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市审计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市审计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市审计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市审计局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市审计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市审计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遂宁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审计局根据《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关于批复遂宁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控制数的通知》(川编发〔1985〕076号)于1985年6月设立,是遂宁市所属的县处级行政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008490462、预算代码为337301),内设13个机构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下设二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法规科、内审审计监督指导科、财政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与涉外审计科、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企业金融审计科、人事科;另外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设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电子审计技术中心。
(二)机构职能
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委办〔2019〕66号)规定,遂宁市审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领导下,直接对下列事项进行全面依法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县区(扩权试点县除外)政府和各类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事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审计局对于以上审计事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
(三)人员概况
市审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市委审计办秘书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人员46名(其中:公务员33人,编外人员10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经济责任联审办公室主任(副县职)1名;正科级领导12名,副科级领导4名。
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实有人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电子审计技术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实有人员5名,其中:副主任1名,主任暂未配备。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1234.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5.66万元,上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79.1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增加70.8万元。
上年财政资金结转和结余79.17万元,主要是2018年12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应支付的审计外勤经费,中央和省对地方审计机构专项补助经费结转,2019年部分市级开支,部分下拨县(区)审计局。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146.92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884.8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5%;项目支出262.0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2.85%。按支出功能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91.28万元,占总支出的60.27%;商品和服务支出357.81万元,占总支出的31.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79万元,占总支出的7.48%;其他资本性支出12.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5%。
年末结转和结余8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3.8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结转和结余63.84万元,信息化建设结转和结余20.0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报送实效情况: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遂财预〔2017〕40号)文件,我局按要求完善了人员基础库、项目库等系统信息的维护和报送工作。
2.编制质量情况:我局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近年来的实际支出情况,编制并按时报送了本部门2018年财政预算。人大财经委对预算的审查,未出现需修改的问题。
3.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情况: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基本反映了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按照市政局的有关规定,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20万元以上的项目填列了绩效目标并对资金预算进行量化。
4.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我局2018年无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全年预算执行进度。市审计局公共财政预算在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中期后,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基本支出预算达到了均衡预算支出的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基本实现预定目标。年底财政资金结转和结余79.17万元。
2.中期评估情况。2019年市审计局中期评估无调整和取消的资金。
3.机关节能降耗。节能降耗费用支出控制较好,2018年全局水、电、气费在价格有一定上涨的情况下,实际支出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0.37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年初预算的40.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预算的年初57.88%;公务接待费支出为年初预算的25.23%。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2018年我局执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较好。政府采购计划31.06万元,执行11.21万元,19.85万元未在2018年执行是由于该采购项目多次流标,结转至2019年执行。
2.资产管理。我局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并实时更新数据,按规定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和报送国有资产年度报表。2019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账面数据一致。
3.内控管理。2018年我局根据局内工作实际对局机关人事、行政、财务管理、审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全局认真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
4.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按时在市政府统一的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对预算、决算进行了公开。
5.绩效评价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按时完成了部门绩效评价,并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四)整体绩效。
2018年,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升效能,较好地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1.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审计。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有序开展。组织专项审计组对四川蓬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至2017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市银监局移送问题线索6个,移送问题金额5,946.16万元。二是分两次对全市5个县(区)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使用“一卡通”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3个县开展2017年度5个扶贫专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共发现问题金额10,333万元,涉及违纪违法和其他较严重问题事项40余项、107人,其中纪委监委立案30人,助推全市刮起“微腐败整治风暴”,遂宁电视台《阳光问廉》栏目为“一卡通”问题制作了专题节目。三是大力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组织对全市8名乡镇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围绕区域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展开全面审计,形成了全市综合报告。
2.切实加强政策跟踪审计。把服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策跟踪审计的主线,落实省市“项目年”决策部署、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和重大决策部署事项要求,重点关注了助推脱贫攻坚和民生实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以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和以前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确保了政令有序畅通。2018年共出具政策跟踪审计报告4期,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3.创新开展财政审计监督。紧盯全口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绩效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等重点开展审计,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我们在完成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未按规定及时征收土地出欠款、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不及时、财政专户清理不彻底等方面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从财政审计监督,更注重从经济发展方式、财政运行机制、预算管理制度等深层次方面揭示问题9个、精准提出建议对策15条。
4.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对巴中恩阳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成果得到省厅肯定。受市委组织部委托,二是高质量完成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市公积金中心、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发现的重大疑点和线索通过查深查透,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制约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推动出台《遂宁市城乡规划管控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推行领导干部城乡规划管控责任审计制度。
5.不断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突出抓“项目年”主线,认真落实“三个转变”要求,在稳步退出“以审代结”的同时,及时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全年完成对遂宁南坝机场迁建项目、宋瓷文化中心项目等5个计划总投资额为59.23亿元的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市体育中心、市干部培训教育用房建设项目等5个计划投资额为15.88亿元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对南坝机场迁建工程等40个投资额420.59亿元的重点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全年核减政府投资3.76亿元。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和《遂宁市推进重大项目工作五大机制》。
6.持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及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市局派出8个审计组对全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特别对安居工程政策落实、管理绩效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组对全市32个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深入28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开展入户调查,查出工程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审核等问题40个,涉及金额23910.32万元,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起。
7.联动加强内审工作指导。以项目为依托,不断强化内审实战锻炼,持续激发内审活力。全年全市开展内审项目1565个,促进增收节支11,849.16万元,同比增加节约支出625.71万元,6人受到行政处分。通过“以审带训”指导内审系统完成全市医保基金审计工作,及时查出重复参保等问题12个。采取“监督指导+服务管理”模式,对投资8.95亿元的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开展重推和跟踪审计工作,对市交运局组织实施的投资45.01亿元的绵遂高速公路竣工决算的行业内审工作进行了指导,促使项目各参建主体履职尽责,提高投资绩效。
2018年,全市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47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4.20亿元,提出的审计建议被采纳373条,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70项,其中市本级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2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9.68亿元,136条审计建议被采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19个。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查,2019年我局预算报送及时合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按时保质推进,基本支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有序,财政资金管理严格,程序合法,效果显著,节能降耗效果较明显,内控制度按要求进行了修行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65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2018年度部分项目资金下拨时间较晚,公共财政预算在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全年预算执行呈现上年慢下年快的趋势。
2.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够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够精通,同时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时间短,专业性极强,导致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效率较低。
3.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有待加快。购置的设备实物及数量与预算编制的采购计划存在一定差异。由于部分物品采购控制价格低于市价,导致采购招标计划多次流标,影响采购执行进程。
4.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未能及时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进行报废申报和处置,未能定期对部分在用资产进行折旧处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到细致精确,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认真分析年度工作任务,根据任务情况一一对应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确保预算编制要求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预算安排的调增调减工作。
3.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预算执行相关制度。定期对绩效情况进行自评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阶段性分析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4.强化固定资产和“三公”经费控制管理。认真编制单位的年度资产报告,定期对资产情况进行清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年度计划执行政府采购任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比例,落实“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制度,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各项业务培训,提升执行能力。加强对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提综合业务水平。
2018年市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自查得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 (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 (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部门预算审查 (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3 |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 (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 (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 (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9 |
| |
|
|
|
不存在的评价内容或指标评分 |
37 |
| |
|
|
|
自查总分 |
93.65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