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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的通知》(遂商务发202236号)精神,为做好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我们制定了《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按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22628





    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单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社会组织;

    (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达到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奖励和补贴要求,申报内容符合《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支持范围。

    (四)获市级(含)以上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各县(市、区)、园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原件);

    (四)项目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原件,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上年度经营情况、申请项目基本情况等);

    (五)遂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2);

    (六)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项目单位不重复申请资金、确保申报项目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八)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市级邮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年项目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原件);

    (九)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时间范围均为当年〈项目实施时间在当年申报截止日期以后的项目,可跨年申报〉,标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其余为原件),具体如下:

    1.鼓励物流企业主体培育:当年产值证明完税证明。

    2.鼓励物流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现代物流专项课题研究情况及佐证资料(研究方案、成果、图片等)物流相关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工作和活动方案、成效、图片等)开办费用支出明细及票据复印件。

    3.鼓励组织物流交流活动:开展的物流领域大型交流活动、人才培训活动等情况及佐证资料(活动方案、成效、签到册、图片等)活动费用支出明细及票据复印件。

    4.鼓励物流企业创建品牌:国家部委、省级部门授牌、表彰文件复印件、省级或市级物流重点联系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三百工程认定文件复印件。

    5.鼓励物流企业转型升级:

    1)贷款贴息需提供完税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利息支出明细及票据复印件贷款主要用途情况辖区主管部门对贷款项目的认可说明。

    2)企业开展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冷链物流建设、物流供应链服务建设、快递智能分拣处理中心、物流平台建设,实施同仓分拣、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物流统计及新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等物流提升项目,实行专项申报,需根据项目性质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相关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开支明细及票据复印件,基础设施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物流企业,需提供县(市、)、园区统计部门出具的入统证明。

    4一企一策物流项目,需根据项目性质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相关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开支明细及票据复印件,基础设施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鼓励制造企业、商贸企业主辅分离:服务承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服务外包费用支出明细及票据复印件。

    7.支持物流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城乡配送线路业务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费用明细复印件,国家三级、二级、一级绿色仓库的认定文件复印件,物流快递配送新能源货车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车辆用途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说明、行驶里程证明。

    8.公用型保税仓库仓储费补贴:仓储合同复印件、入库报关单复印件、仓储费发票复印件、仓储费费用明细复印件。

    9.鼓励做大农产品进城增量:市邮政管理局出具的每个乡(镇)快递企业本年度业务量同比统计证明、审批分支机构名录(或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10.加快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智能化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新建投资佐证材料(相关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开支明细及票据复印件,基础设施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骑缝章,按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查。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项目按年度申报,每年申报时间为1030日前。

    (二)申报程序

    1.初审:鼓励做大农产品进城增量、加快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两项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合格后报市商务局。其他项目由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合格后会同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报市商务局。

    2.评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商务发202236规定,组织项目评审、实地察看。

    3.公示: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及时拨付。

    四、解释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XXXX项目

     

     

     

     

     

     

     

     

     

     

     

    XXXX公司(单位)

     

           


    附件2

     

    遂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申请金额:  

    大写:

    项目单位申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单位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本人也知道,以欺诈获得本项目资金,属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县(市、区)、园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意见/市级邮政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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