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来啦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标准

(一)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    

(二)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补贴10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

(三)特殊情况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新车,若提交补贴申请时所购车型已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但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当日该车型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仍可享受10000元补贴。

政策执行时间

个人消费者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但有关《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并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提交。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个人申报途径

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采用线上办理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最简单),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如下图),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

四、所需申报资料

申请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等中国境内银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共6件资料,以上资料信息为购车消费者本人(同一人)的资料信息。

五、个人申报流程

(一)录入信息。申请人在相应平台点击申请补贴后,依次登录验证、填写申请人信息、报废汽车信息、购置新车信息并上传对应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复印件电子文档)。

(二)提交申请。完成以上填报后,申请人需对补贴信息进行再次检查,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完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操作。

(三)查询状态。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进度查询入口查询已填写的补贴申请信息、受理审核状态,如有退回的请按退回提示进行信息补正。

六、部门受理审核

(一)受理时间

商务主管部门对购车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信息进行受理。

(二)审核流程

1.系统自行审核。进行信息审核环节后,系统会根据申请材料,按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分别推送至相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料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四个分项信息”的办理地都在本地的,由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完整性、材料清晰度等进行全面审核;需要市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审核。如资料信息不齐全、不清楚、不规范的,退回申请人进行补正。对“四个分项信息”有的不在本地办理的,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到办理地审核,在办理地审核后再推送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3.完成信息终审。各项信息全部审核完成通过后,会在相关平台显示“审核通过”;若审核不通过,系统会将理由及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标准

(一)个人消费者(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在我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将旧家电交售到回收企业,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三)旧家电是指已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等五类电器;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等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电视机需要符合3级以上)。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应相符。

二、政策实施时间

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申请条件

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将旧家电交售到回收企业,完成发票开具和资料申报工作。交售旧家电须保持主要部件的完整性,其中:电视机须含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析等主要部件;空调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洗衣机须含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热水器须含机壳、内胆等主要部件。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需具备资格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

交旧买新须为同一消费者,且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四、补贴申报流程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采用线上办理方式,通过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对旧家电回收、新家电销售、消费者补贴申领、补贴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

 

(一)新购买家电信息录入。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按扣除优惠后的售价开具发票,然后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消费者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价格、购买发票、安装地址等。

(二)交售旧家电信息录入。消费者向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后,回收企业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旧家电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品牌、型号、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姓名、住址、旧家电照片等。

(三)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消费者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流程后,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并提供接收补贴的个人银行账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五、参与企业

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销售企业、家电回收企业由商务主管部门公开征集确定。

六、部门受理审核

(一)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家电消费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补贴申请采取分批审核方式。

(二)审核流程

1.县级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职能职责对消费者申报补贴材料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完善有关资料信息,并及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信息报送至市商务主管部门。

2.市级审核。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县(市、区)上报的补贴资料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贴建议。对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以旧换新活动需要注意的问题

 

全体消费者朋友:

为避免消费者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以旧换新政府补贴政策的情况发生,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享受政策时间

1.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只有在以上时间内发生的交易并出具相应票据的才能享受政策。

二、享受政策条件

1.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标准以《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为准,必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以旧换新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2.家电以旧换新。必须在官方公布的自愿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购买新机、交售旧机,购买新机必须有购买发票、安装地址、产品品牌和型号等要素,以旧换新必须为同一自然人。交售的旧家电必须符合回收企业的规范要求。

未在官方公布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完成以旧换新业务的,均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三、申请政府补贴资金的途径

1.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者仅可在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4个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专栏申请,或在电脑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栏申请。

2.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仅可在“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扫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消费者和回收企业均要在该平台进行填报。

凡不是以上途径的补贴资金均不是政府补贴资金。

四、申请政府补贴资金的时限

1.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者必须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申报成功,资料补正的也应在此期间完成。

2.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必须于2025年1月31日24时前申报成功,资料补正的也应在此期间完成。

凡超过以上时间未成功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政策。

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遂宁市商务局:龙科霖0825-2310324

船山区商务局:肖勇;0825-8192633

安居区商务局:蒋健0825-8663833

蓬溪县商务经合局赵芸;0825-5392716

射洪市商务余福洋;0825-3166002

大英县商务经合局李雪0825-7821813

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王小艳;0825-2658383

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袁宝;0825-3180867

河东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方芳;0825-29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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