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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林业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林业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19〕52号),市政府设立工作部门—遂宁市林业局,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8.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林业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契机,构建绿色生态网络。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授信项目尽快落实转化,高质量打造本土特色的储备林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天府森林粮库”遂宁行动,打造“适地适树、一地一树,一地多树”的遂宁森林粮库,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7+2”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天府森林粮库”示范建设项目。

二是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深化遂潼毗邻地区林长制合作创新示范建设,优化林长制制度体系,加强林长制督查考核,强化“数字林草”的运用,不断探索掌上巡林、掌上监督、掌上考核等新的工作模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持续开展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不断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和违规用火行为,筑牢森林火灾基础防线。细化梳理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摸清监管对象底数。

三是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完善基础保障能力。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统一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标准和基数,规范执法办案。建立案源登记台账,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防范履职风险。按照“提前介入、高效服务、服管结合、依法加快”的要求,主动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对全市的重大涉林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加强统筹安排,根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和国省市重点项目,建立定额管理机制,加强林地定额管理。有效承接省级委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事项,积极开展林草生态综合图斑监测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06.4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相关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4年收入预算80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45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4年支出预算80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2万元,占95.95%;项目支出32.63万元,占4.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06.4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相关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9万元、农林水支出64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06.4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相关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9万元,占9.94%;卫生健康支出28.49万元,占3.53%;农林水支出641.51万元,占79.55%;住房保障支出56.26万元,占6.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7.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3.75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4.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3.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343.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及在编临聘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32.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和辅助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265.10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56.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21万元、津贴补贴56.27万元、奖金140.33万元、绩效工资48.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21万元、住房公积金56.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0万元、工会经费6.56万元、福利费8.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94万元、生活补助3.75万元、医疗费补助2.91万元。

公用经费14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0万元、印刷费3.5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0万元、差旅费34.46万元、维修(护)费2.85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市林业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等接受中、省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汇报工作事宜,开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顺利开展林业工作及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种苗管理、林业检疫、森林防火、地质保护、林业综合执法、林长制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46万元,其中: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差旅费34.46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差旅费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6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6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林业辅助管理、文件柜和茶几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0个,涉及预算806.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633.59万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140.2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2.6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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