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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遂宁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市委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遂法委办函〔20212号要求,我局对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2020〕24号)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梳理并总结2020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一二三四五”总体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个科室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科室联动的机制。

(二)推进林业审批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根据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精神,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研究制定压缩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夯实基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和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四)严格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做好重要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多种渠道和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会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在市政协七届23次常委会领学新《森林法》。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深入学习涉林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中、省行政审批改革精神,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实现简政放权,便民服务,推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互联网+监管”。扎实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和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森林督查及“回头看”工作,健全行刑事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2020年,我局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等信访件17件,目前已办结14件,剩余3件正在办理之中。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把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转化为推进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推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赢得了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我局主办市政协提案1件,协办市政协提案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满意率达到100%。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能及时迅速处理。 

(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实法治工作力量,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加快推进法治机关的建设。因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科,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制定了市林业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学法年度计划,建立学法日常考核机制,在各级会议中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各政策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有力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八)切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联合惩处机制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要求,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将涉及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系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在政府采购、招标等活动中,积极开展社会信用查询并运用结果2次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群众的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近几年卫片执法(森林督查)情况来看,违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我市时有发生,主要原因还是法制宣传不够,群众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林业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大。我市林业部门长期将市、县两级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投入森林公安队伍内部没有建立起另外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今年森林公安转隶后,未及时建立执法机构与配备执法人员,导致依托行政执法为重要管理手段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要领导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进对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会前学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增强了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等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政策法制环境为指引,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权责清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进一步配合做好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各项活动,加强法律“七进”宣传,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民法典》、新《森林法》宣传教育,继续做好会前学法,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0年5月底,作为原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和专业力量的森林公安机关已经成建制转隶同级地方公安,原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的5大类74项林业行政处罚权保留在林业部门。近半年来,由于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的缺失,全市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时有发生,2020年“阳光问廉”栏目曾关注。为解决该问题,市委编办计划在市林业局增设行政执法监督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内调剂1名),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直接办理市直园区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原船山区(含市直三园区)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由区森林公安9人、区森林稽查队4人共13人承担,近两年(2019-2020)大船山辖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不包括野生动物和森林火灾案件)共计62件、办结39件,其中,市直三园区40件、办结30件,市直三园区案件占比约三分之二。按市委编办计划方案,由3名人员负责市直三园区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未来森林资源管理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式

 

 

                          遂宁市林业局

                          202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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