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遂宁市林长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遂宁市林长令第4号)(以下简称《市林长4号令》。现将《市林长4号令》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建设川渝森林城市群、高质量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的重要抓手。3月18日,我市召开了2024年林长制全体会议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会,对创森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区域包括城区、乡村,需要至少两年的创建期,授牌方式采取择优授牌。为高位推进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创建,确保2026年获得授牌,市林长制办公室结合创建要求,起草了《关于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林长4号令》)。
二、主要内容
《市林长4号令》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是各级林长履行林长职责的重要内容。第二部分是全力对标补短,奋力提质增效。要求各级林长要紧紧围绕指标体系,查摆问题短板,补齐乡村绿化短板,提升城市公园绿地质量。明确涉及创建的主要部门宣传、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林业等要严格按照《遂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实施方案(2023—2025年)》,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质效。第三部分是营造浓厚氛围,弘扬生态文化。明确组织方式和宣传方式,动员社会各界提升创森知晓率、满意度。第四部分是加强工作统筹,强化督查考核。明确牵头部门是市、县两级林长制办公室和绿化委员会,将创建工作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