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林业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林业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19〕52号),市政府设立工作部门——遂宁市林业局,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8.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林业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高质量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编制全市国家储备林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森林四库”建设、乡村振兴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实现“林、文、旅、业、安”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林业产业。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要求,加快项目设计、预算、财评、招标等工作,压缩项目前期准备时间,尽快满足施工条件。
二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完善林长制“1+4+N”制度体系,规范运行林长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推动热点、难点问题标本兼治。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优势,确保林长制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围绕“林长+”做足文章,探索创新社会参与方式和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把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贯穿林长制工作始终,高质量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确保森林蓄积、林业总产值“双增长”,奋力实现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按照《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对照创建目标,厘清长板与短板、突出重点与难点、把握力度与准度,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补齐乡村绿化短板、强化宣传引导,确保2025年的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并开展命名申报,确保2026年获得授牌。
四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林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林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科学调整公益林、商品林比例,优化采伐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创新示范试点,支持各地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围绕中央、省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五是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继续推进“7+2”现代林业园区提质增效,推动船山区、安居区创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推动各县(市、区)大力培育“林粮”现代产业基地、“林粮”现代产业园区,完成省局下达“天府森林粮库”任务,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省级“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林业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72.7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相关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三是减少了办公设置购置费,四是中央、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872.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0.97万元,占15.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75万元,占84.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87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25万元,占81.38%;项目支出162.47万元,占18.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72.7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相关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三是减少了办公设置购置费,四是中央、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3万元、农林水支出71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41.7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相关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三是减少了办公设置购置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8万元,占10.39%;卫生健康支出26.33万元,占3.55%;农林水支出585.66万元,占78.96%;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占7.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8.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2.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3.75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13.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12.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323.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及在编临聘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31.50万元,主要用于:辅助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231.02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52.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18万元、津贴补贴53.00万元、奖金130.52万元、绩效工资4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61万元、住房公积金52.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0万元、生活补助3.75万元、医疗费补助3.53万元。
公用经费15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物业管理费9.21万元、差旅费34.46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工会经费6.15万元、福利费8.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市林业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等接受上级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汇报工作事宜,开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现行标准4.00万元/辆.年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顺利开展林业工作及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种苗管理、林业检疫、森林防火、地质保护、林业综合执法、林长制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46万元,其中: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差旅费34.46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3.4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3.19万元,增长9.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林业辅助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6个,涉及预算741.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556.83万元;运转类项目27个,涉及预算184.9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6个,涉及预算153.42万元、其他运转类(常年项目)1个,涉及预算31.5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