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一起“无证”运输木材案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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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一起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
况某某(男,60岁,安岳县龙台镇人)于2017年5月14日,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从大英县金元镇江关咀村运输木材到安岳县龙台镇木材加工市场,在运输途中,被我局民警查获。经过磅,该车木材净重10.19吨。
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给予况某某:没收无证运输全部木材的行政处罚。
王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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