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市林业局对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林业草原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法组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并总结2023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推动遂宁林业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局干部职工勠力同心、齐心协力,遂宁林业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我市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结果为一等次;2023年,市林业局先后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遂宁市“三农”工作先进集体”和2022年度遂宁市乡村振兴优秀单位、被省林草局通报表扬为2022年度林草重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以及荣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表扬4次。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重要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依法行政、会前学纪学法、会前学业务、谁执法谁普法、制定“法治账图”等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纵深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约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召开局党组会11次,主要涉及研究干部人事调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实现了集体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核。动态调整局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工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及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决策前审核机制。三是强化审核制度,严把决策关口。继续推行以公职审核员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专业法律服务体系,相互取长补短、紧密配合,共同推动我市林业法治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聘请四川贤博律师事务所作为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对全局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完善会前学纪学法制度,结合省、市八五“普法”工作及省林草局“一月一主题”学法活动要求,制定了《遂宁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遂宁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林业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学纪学法计划》,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类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始终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林业工作全过程,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参加法律考试,合格率100%,2名职工通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正在申领证件。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职责。一是依法开展涉林行政审批。积极承接“矿藏勘查、开采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省级权限。全年审核审批项目75个,变更2个,延期3个,涉及使用林地面积137.3544公顷,其中直接使用省级定额43.9436公顷,使用市级定额196.1604公顷。积极服务各类项目建设,依法完成临时使用林地审批42宗,批准临时使用林地119.7127公顷,变更3个,新增使用林地面积20.0688公顷,延期项目8个。二是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探索积极探索“莲里时光”政企联席机制,坚持沟通靠前,杜绝企业无意识违法,全年共向企业开展送法送政策活动7次,助力项目合法有序加快建设。三是强化林区作业消防管控。严格落实省、市森林防火令要求,对辖区内林区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逐一建立台账,压实相关行业职能职责,督促相关单位或企业强化隐患整治、落实防范措施,排查梳理林区建设施工项目共23个,涉及6个行业,办理野外用火审批5起。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59起,结案率100%,比2021年的236起减少了77起,同比减少32.36%,罚款825万元。全市共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1件,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5.6万元。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市林业系统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组织的执法专题培训班3次,我局组织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3次,动员在编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独立阅卷、交叉互评、疑难问题集体讨论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选送的10件参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通报、整改台账,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坚持将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办理。我市林业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向当事人、代理人充分释法明理,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最大程度消除复议、诉讼风险。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五进五到”活动。设立防火标牌1.3万个、悬挂横幅标语1.5万条、户外屏滚动提醒18000余条次、出动宣传车3.3万余台次,张贴发放省、市防火命令等宣传资料57万余份。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60幅、宣传海报3600份,发放宣传资料7100余份。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深挖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以有奖答题挑战赛、趣味互动答题、动漫视频等方式创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一分钟告诉你,森林防火期为什么是这个时段》《一分钟告诉你,如何正确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等5期系列微动漫,网络播放56万余次。
(四)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一是扎实推进林业与公安工作衔接机制。从2022年建立林业与公安工作衔接机制以来,市级层面召开联席会议6次,全市林业系统通过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9件(其中部督案件1件),公安系统移交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件。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共同部署了全市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猎捕和交易红(蓝)喉歌鸲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市林业系统与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涉木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联合执法30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其中船山区蒋某某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射洪市果子狸、安居区张某滥伐林木等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纵深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2022年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以来,我局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挂牌督办涉林案件2件,全市林业系统已办结检察建议8件。市林业局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打造遂潼低山丘陵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带,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强化遂潼两地法治协同。一是强化遂潼两地法治协同。连续两年签订《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议》,在危险性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情况及发生趋势、防控技术、涉木企业检疫监管、防控工作开展及防治情况等方面加强了沟通合作、信息互通,确保了区域疫情共防成效共享。联合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百日宣传”行动,采取发放资料、展板展示、现场答疑等方式,共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科普资料2000余份以及宣传袋、宣传扇等实物2000余个,接受群众技术咨询服务300余人次。二是建立森林防灭火“三联”机制。遂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与重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签署《潼南区、遂宁市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联动协议书》,共同加强两地交界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提升跨区域森林火灾联防联控联动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少数执法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前期的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中,发现部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在调查取证、证据收集方面,不能完全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在适用法律和自由裁量权方面,不能严格把握办案程序和自由裁量尺度;在案件定性方面,对违法行为性质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定不清,案件办理质量以及行刑衔接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刑衔接机制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前期虽然建立了“林长+检察长”、林业与公安工作衔接等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未能完全发挥机制应有效率。如在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中,林业主管部门未能主动融入案件办理、及时对接办案部门,导致典型案例曝光中缺少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关键一环,对行业监管工作造成被动。又如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未能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互通,待收到上级林草部门下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后才跟进案件办理,此时刑事案件基本也办理完结,很难与违法行为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配置,严格落实持证办案、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业专业优势,不断提升证据收集、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养。二是加强规范化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双月学习”制度,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行刑衔接领域专家开展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案件交叉评查、疑难案件研讨、案件执法观摩活动,加强执法人员的横向纵向交流学习,提升实战能力。
(二)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凝聚涉林案件打击合力。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涉林案件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轮流确定会议主题,通过通报案件办理、交流办案经验、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分析研判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优化信息共享机制,适时提前介入案件查处、侦办环节,在专业技术、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在案例宣传、媒体曝光等方面加强研判分析,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取得新实效。
遂宁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