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林业局
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1月27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发《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我省市级层面率先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再添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新机制。

《实施办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同联动、共治共保”原则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联席会议人员交流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调查协作和技术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联合专项治理联合督导督办宣传引导11项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协作配合,为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遂宁建设凝聚起新的合力。

目前,市林长制办公室及有关责任单位已有7名同志被市检察院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下一步,遂宁市将认真抓好林长+检察长”11项工作机制落实,妥善处理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与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关系,促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从制度化实施向法治化保障转变,发挥“林长+检察长”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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