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责任,强部署。全面落实“1+7+N”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聚焦全国两会“3·30”防灭火警示日、清明节等重点时期,在重点地段设置防火宣传劝导点79处,严格火源管控。加强防火物资储备保养,强化“以水灭火”能力建设,购置风力灭火机、水泵、个人防护装备等2700余台(套),并前置到乡镇、村社,全区乡镇防火物资覆盖率达100%。
二是抓源头,强治理。分层分级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压紧压实364名包保人责任。组织林长232人、专职护林员1人、半专业扑火队员241名,动态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22处,治理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47处,清除“五周五缘”可燃物220.1吨,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三是抓预防,强宣传。加强预警预报,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研判结论34期、火险等级预报107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8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102次,印发宣传资料8.8万份,悬挂横幅1581条,新增标识标牌150块。采取“老传统+新媒体”宣传,做到高火险期电视广播天天讲、宣传车辆天天跑,切实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四是抓落实,强督查。区森防指办公室联合有关成员单位,每月对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资料检查,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发现问题采取一对一“发点球”的方式,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截至目前,全区共印发工作督查通报4起,发现问题18个,均已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