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水函〔2018〕202号
尊敬的胡忠、孟姗姗、杨建芝、邓玛莉市人大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脱贫村为主,加大“五小水利”建设市级投入的建议》(第4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五小水利”项目整合及市级资金投入问题
近年来,我市将水利、农业、国土等“五小水利”项目进行整合列入了农建规划,同时按照规划进行项目建设,打造农建示范区,充分发挥“五小水利”工程项目的效益。市级财政逐年加大“五小水利”工程项目的投入,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五小水利”项目从过去的800万元增至14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新建蓄水池、整治和新建山坪塘、整治和新建石河堰、整治小渠道等“五小水利”工程,为解决农村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市级“五小水利”资金解决非贫困村旱片死角的小型水利设施问题
我市财政“五小水利”项目资金,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全部用于当年预脱贫村的人口饮水安全、产水配套(“五小水利”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鉴于非贫困村有贫困户、部分村存在严重缺水问题,根据你们的建议,我市对2018年市财政“五小水利”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方案是:贫困村的资金占总分配资金比例的60%,贫困人口的资金占总分配资金比例的40%;“五小水利”项目资金1410万元通过财政打捆下达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至各部门。
尊敬的各位人大代表感谢你们对遂宁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复。
遂宁市水务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