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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第十一批“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的通 知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11-21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有关服务机构:

根据《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遂科技〔2023〕40号)和《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遂科技〔2023〕42号)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高校创新人才团队作用,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经局党组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对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协助科技主管部门做好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初筛;

(二)协助科技主管部门联系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收集专家团队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及科研成果,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匹配相应的专家团队;

(三)协助做好专家团队与企业的合作对接、洽谈,协助主管部门和专家团队与企业制订《四方合作协议》;

(四)具体承办“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相关会务或活动;

(五)负责创新人才团队企业出资经费的归集、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实时跟进、指导、督促创新人才团队严格履行《四方合作协议》;负责专家团队来遂服务期间的相关后勤保障服务,建立专家团队到企服务台帐;协助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创新人才团队绩效考核、建立考核台账,汇总考核结果等相关服务工作;

(六)负责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数字化服务平台的运维工作,确保正常运转,负责保障专家团队与企业能及时打卡和上传服务记录;

(七)负责专家团队服务工作对外的宣传报道及科研成果展览展示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费用

服务报价包括创新人才团队数字服务平台维护费、会务费、资料费、宣传费、差旅费、税费和不可预见等费用。服务报价作为服务机构遴选的重要参考之一,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终价格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准。

三、参选机构要求

(一)具有市级以上从事科技创新服务和技术转移相关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规章制度健全,业务管理规范,服务业绩优良,机构和其从业人员无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无诚信经营的不良记录;

(三)遴选单位在企业开展摸底调研、走访、培训等服务工作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仅限与本计划服务相关的内容)。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服务工作方案。

(二)服务费用核算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学历、专业等资质证明材料。主要业绩:包括政府委托事务开展情况、单位业务开展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机构承诺书(服务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五)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密封盖章后于2025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环岛商务中心8108室)。

联系人:市科促中心雷华,联系电话:0825—2655077

五、监督投诉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825—2655068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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