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57项中央指定地方施行的行政审批项目。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停业、撤销(《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0号令)和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中第三方检索机构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方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44号、《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12])147号)被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