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遂宁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 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对加快发展锂电特色产业重要指示精神,将锂电新材料产业作为推动遂宁产业发展的"一号工程",着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培养一批重点企业和产品,实现全市锂电新材料产业发展倍增计划,为加快建设"中国锂电之都"提供坚强的科技保障。根据年度科技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遂宁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锂电新材料。
二、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可根据项目(课题)申报情况调整,项目(课题)任务不得调整,自筹经费由申报单位提供保障。
三、经费及周期
(一)支持额度
不超过100万元。
(二)实施周期
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2019年遂宁市第二批科技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且从事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池等锂电新材料产业领域研究、生产、加工和管理的企业,均须与教育部认可的国内高校或国、省所属的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的企业,均须匹配资金,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配资比例不得低于1:1.5,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立项后据此验收。
4.申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或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以上内容以2018年完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已获得2019年遂宁市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单位不得申报。
6.每个企业限申报2019年遂宁市第二批科技项目1项。
(二)项目研发团队要求
1.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企业主研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
2.目前承担有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为市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须附所申报该项目与企业的合作协议。
4.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主研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须作为附件上传。
5.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1.已获国、省、市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和与项目申报相关的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4..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
5.项目申报单位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没有填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资金。
6.涉密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非密化处理后再行申报。
7.项目立项后,企业签订任务合同书所填写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须与项目申报书一致。
所有申报项目均须符合以上申报要求,附件材料均须在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并作为纸质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五、申报程序
2019年度遂宁市第二批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通知》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和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日前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指各县区及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四)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并将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六、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5日24时。"遂宁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纸质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地址
遂宁经开区明月路357号(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八、业务咨询及电话
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 康运尤 赖义文 2655069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