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孵化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科学规划建设 科技孵化园规划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园区建园、企业建园、园企共建”等建园模式,结合园区特点制定优惠政策;要按照“产城一体”发展理念,遵循楼宇经济相关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原则上不低于四层。科技孵化园应在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选址,根据产业定位,统筹考虑科研平台、孵化器空间和综合服务平台等的规划建设和合理布局,为科技孵化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准确定位孵化产业 科技孵化园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管理的通知》(遂府函〔2012〕90号)要求,准确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一园一主业”原则,按照园区所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引科技型企业力度。引导科技孵化园内企业产品向高端延伸孵化发展,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对入园企业实行退出机制。 三、创优服务环境 科技孵化园对入园企业,要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降低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孵化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县(区)、园区要成立科技孵化园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科技孵化园建设方案,加快平台搭建,完善配套设施,研究出台促进政策,大力引进科技型企业,切实做好科技孵化园的正常运转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目督室、投促委、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科知局等部门配合,逐园进行指导,逗硬督查,切实加快推进科技孵化园建设的各项工作。 附件:遂宁市科技孵化园建设方案分解表 附件
遂宁市科技孵化园建设方案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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