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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经信函〔2018〕21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园区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7〕574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工作及2018年信息安全产业定期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及时上报报表

      (一)组织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填报年报数据,并于3月1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二)信息安全产业季报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3日前经各单位审核后报市经信委(涉及经开区的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县的四川洪芯微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上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 规范上报渠道

      (一)年报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数据采集平台“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202.106.120.121/rjdz/。(请各单位见文后联系市经信委电子与新兴产业推进科索取平台操作说明;登录名:经开区GX510901_DZ、船山区GX510903_DZ、安居区GX510904_DZ、蓬溪县GX510921_DZ、射洪县GX510922_DZ、大英县GX510923_DZ,初始密码均为abc@123456)

      (二)信息安全产业季报采用省经信委制定的报表格式进行填报(格式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统计制度和统计软件的学习研究,认真组织企业实施,并做好报表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2017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工作和2018年信息安全产业定期报表工作顺利完成。

      四、联系方式

      电子与新兴产业推进科联系人:朱习亮

      联系电话:2224261

      电子邮箱:1765548937@qq.com

      附件:信息安全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

      信息安全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

      2018年 季度

      单位名称: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本年累计 去年同期 备注
    0100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0110 其中:信息安全产业 万元      
    0111 1、信息安全系统产品与应用产业 万元      
    0112 2、安全可靠终端产品与相关制造业 万元      
    0113 3、安全可靠芯片与集成电路产业 万元      
    0114 4、安全可靠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万元      
    0200 出口交货值 万元      
    0210 其中:信息安全产业        
    0300 利润总额 万元      
    0400 税金总额 万元      
    0500 信息安全主要产品产量        
    0510 产品名称1 台/只      
    0520 产品名称2 台/只      
    0530 产品名称3 台/只      


      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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