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政策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的通知》(遂府办函〔2025〕5号),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政策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开展“生态合作伙伴入遂”行动类奖补
对“在2025年一季度推荐合作伙伴并推动项目成功落地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实施奖励。本次奖励范围为2025年1月1日-3月31日签约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引荐企业家,同一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人,一个引荐人可以获得多个项目引荐奖励,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及国有(控股)企业等机构及其公职人员除外。对签约投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按10万元作为核算基数;对签约投资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按30万元作为核算基数;对签约投资5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10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按40万元作为核算基数;对签约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50万元作为核算基数。完成本地工商注册、开工建设、投产入统三个阶段,分别按照核算基数的20%、30%、50%比例给予奖励,各阶段奖励金额之和为该项目引荐企业家奖金总额。
(二)深化产销对接市场拓展类奖补
为鼓励链主企业提升供应链质量,降低供应链响应时间,缩短供应链距离,对在2025年一季度,符合此方向的工业领域大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累计交易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纳入统计的单笔金额需不低于100万元),按比例进行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一季度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单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推动企业稳产增产类奖补
对2025年一季度生产规模超过3亿元且累计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的企业,按照2025年一季度电费的1%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四)开展制造业贷款贴息类奖补
对2025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在本市内取得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贷款利率3.5%及以上的新增类单笔贷款,按年化1.5%给予一季度贴息(计算方式:贷款金额*1.5%÷365*企业一季度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天数),单个企业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且最高累计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技改贷、制惠贷、园保贷等政府性资金贴息,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开展“生态合作伙伴入遂”行动类奖补。符合本次奖补范围的企业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经济合作部门、统计部门配合,在经引荐人同意后申报;申报条件由项目承接地相关部门核实,初审通过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经济合作局和市统计局复核,复核后形成政策奖补方案并按相关程序送审报批。
2.深化产销对接市场拓展类奖补。符合本次奖补范围的企业自主申报。本次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至所在地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复核后形成政策奖补方案并按相关程序送审报批。
3.推动企业稳产增产类和开展制造业贷款贴息类奖补。采用免申即享兑现流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统计局、人行遂宁市分行、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直接测算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并会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做好复核,最后形成政策奖补方案并按相关程序送审报批。
(二)申报资料
1.开展“生态合作伙伴入遂”行动类奖补。基础条件:拟奖励引荐人牵线招引项目单个签约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或同一引荐人多个项目累计1亿元以上。在招引生态伙伴入遂过程中,引荐人为被招引项目第一信息提供人,持续牵线搭桥协助项目承接地对接项目并成功签约(属地经合部门提供签约合同等相关证明,由市经济合作局认定)。企业家需提供:《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签约合同彩印件、项目本地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开工建设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施工许可证、环评安评等评价、土地购置或厂房租赁合同发票流水、设备采购合同发票流水)、投产入统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合同发票流水、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流水、水电气员工社保缴纳发票流水、联网直报单位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2)。
2.加强产销对接拓展市场类奖补需提供:《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奖补资金申请表》,2025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企业符合申报范围的采购订单合同、发票、银行流水三项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3)。
3.推动企业稳产增产类奖补:企业不需提供申报资料。企业2025年一季度生产规模、累计用电量及电费分别统一向市统计局、电力部门收集。
4.开展制造业贷款贴息类奖补:企业不需提供申报资料。制造业企业2025年一季度贷款数据统一向人行遂宁市分行收集。
(三)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
开展“生态合作伙伴入遂”行动类和加强产销对接拓展市场类企业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初核后,于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企业汇总情况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科。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的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申报;要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严禁弄虚作假。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因违反相关法规受到环保、安全、税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处罚)的企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开展“生态合作伙伴入遂”行动类和深化产销对接市场拓展类联系人:徐均,联系电话:0825-2220509,15282565442。
推动企业稳产增产类和开展制造业贷款贴息类联系人:李彦妮,联系电话:0825-2226706,18323223691。
附件:1.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奖补资金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
奖补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 申报类别 | 相关指标 |
£开展“生态合作伙伴入遂”行动类 | 1.项目签约金额: 亿元; 2.项目建设进度: 已完成本地工商注册£、已开工建设£、已投产入统£ | |
£加强产销对接拓展市场类 |
采购订单金额: 亿元 | |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附件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遂宁市经济合作局:
[申报人] 郑重承诺:本人在申报本次生态伙伴入遂引荐人奖励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因申报资料存在虚假内容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奖励申报、兑付等环节出现问题,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资格、终止奖励兑付、追回已拨付资金、纳入失信名单等。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3年内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单位名称] 郑重承诺:本单位在申报本次加强产销对接拓展市场类奖补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因申报资料存在虚假内容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奖励申报、兑付等环节出现问题,本单位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资格、终止奖励兑付、追回已拨付资金、纳入失信名单等。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3年内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