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承办市政府决定的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市经济合作、投资促进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
2.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县(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对县(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投资促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参与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及储备工作;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信息搜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信息网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投资促进工作紧紧围绕“开放提升行动”要求,通过瞄准重点区域,注重以产业成链集群发展和转变招商方式为重点,积极探索商会招商、试点委托招商、开展专项招商、实施多措招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共到位市外资金479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6.4%;其中省外资金399.28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5.1%,完成量居全省第11位。全年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111个,签约总额482.92亿元,其中天齐锂业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深圳盛屯集团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深圳蜘蛛信息光电产业园、四川希望教育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等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18个。
二、部门概况
遂宁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内设5个机构,9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投促委本年收入合计1571.65万元,比2016年增加127.52万元,主要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0.45万元,占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万元,占0.08%。
2017年市投促委本年支出合计1587.88万元,比2016年增加206.66万元,主要是开展了沪深百企行动,增加了小分队外出招商次数,其中:基本支出675.17万元,占42.52%;项目支出912.71万元,占57.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8.8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4.38万元,增长12.85%,主要是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3.86万元,增长14.7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3.32万元,占92.9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0万元,占3.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2万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32.01万元,占2.0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32.60万元,完成预算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有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4.97万元,完成预算9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有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674.74万元,完成预算10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安排使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87万元,完成预算9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34万元,占17.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93万元,占8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9.3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2017年,我委随遂宁市党政代表团赴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人次,推动双方在国际友城建设、医疗卫生、现代农业、制造业、物流业合作等项目的合作,我委随遂宁市党政代表团赴德国、瑞士、法国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人次,推介遂宁投资环境,促进引资、引智,产业合作及友城建设等项目。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9.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无出国(境)活动,本年度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安排随党政代表团出行促进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9.93万元,下降40.52%。主要原因是车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政府副秘书长一行来遂考察用餐及住宿,阿坝州招商引资工作组来遂考察。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无公务接待,本年度增加接待省政府副秘书长一行及阿坝州招商引资工作组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投促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1万元,比2016年减少53.17万元,下降47.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投促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和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投促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10万元,覆盖率达到45.12%。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由于部分招商人员长期外出,未能及时报账使用拨付,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调整率偏高。本年预算执行中,预算调整率偏高,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较多。追加一方面来自人员经费的政策性追加,另一方面来自业务支出追加。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发展规划、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 |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20 |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投资促进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4.2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部分招商人员长期外出,未能及时报账使用拨付,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从招引项目的结构上分析,虽然引进了一批龙头项目,但有影响的大项目仍然不多,科技含量高、辐射引领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引进力度仍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二是强化商会招商。按照“结远亲”、“攀高亲”的思路,与国际国内知名商会加强联系交流,力争将一批有实力、有影响、有意愿的优质商会缔结为友好商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力开辟国际国内招商引资新路径。充分利用“遂商联盟”工作平台及其优势资源,充分调动发挥招商顾问招商潜能和潜力,力争引进一批优质川商(遂商)莅遂投资。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
| (10分)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3 |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2.5 | |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2.7 |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分)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5 | |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5 |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4 |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9 | ||
| 社会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10 | ||||
| 生态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5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5 | ||||
| 公平效率 (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5 | ||||
| 使用效率 (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4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10 | |||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单位商贸事务项目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单位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